十四、税 政 条 法 科

科  长:陈 曙 光

办公电话:2694492

办公房号:4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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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主要任务是:
   一、税政工作:(一)贯彻落实税收政策,维护税收政策的严肃性和统一性。(二)在中央赋予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内,能够因地制宜,科学灵活地运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,促进地方经济发展。(三)做好本级财政部门权限内的直接减免,即征即退,先征后退,先征后返等减免税和税收收入退库的审核工作。(四)参与税制改革研究,搞好基础调研工作。(五)参与税收收入管理。(六)收集整理本地区财税机关审批的各类减免税数据资料。(七)加强税收政策的监督检查,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。(八)参与地税系统税收管理。(九)做好各项税源普查,调查工作。(十)建立和完善关税联络员制度,做好关税基础信息收集工作。(十一)受省财政厅委托,做好税收方面的其他专项工作。
   二、法制工作:(一)法规管理职责:负责编制、组织,实施本级财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划;组织、指导、协调辖区内财政法制调研工作;负责审核各部门涉及财政职责的文件,并向本级政府报送财政政策制度性文件;对上级征求意见的政策制度性文件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;负责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;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;负责行政许可,行政审批项目的报批,清理和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。(二)法制宣传教育职责;负责辖区内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制订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;举办法制培训班,开展法制培训;组织局和下属单位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,上级规范性文件的学习;建立本局和财政干部普法档案;开展辖区内的普法考核和检查验收工作。(三)行政执法监督职责:办理本级财政行政处罚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应诉事项;管理本级国家赔偿费用;开展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;组织实施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;负责公示本局法定的行政执法等事项;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纠纷的调处工作;定期对本局和县区财政局的执法行为进行统计分析,报送省财政厅备案。(四)法制综合管理职责:提供法律咨询服务;完成省财政厅交办和局领导交办事项;完成各类法制综合性材料;组织各类法制调研工作;指导县区财政法制工作